陸出入境法 涉國安科技利益納管

大陸國務院日前發布《出境入境管理規定》,將於9月15日起施行,大陸個人若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法規,經認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科技安全等國家利益,可依法禁止出境;此外,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大陸國安

陸出入境法 涉國安科技利益納管
大陸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明確在境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行為者,可依法限制出境。圖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海關。(新華社)

大陸國務院日前發布《出境入境管理規定》,將於9月15日起施行,大陸個人若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法規,經認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科技安全等國家利益,可依法禁止出境;此外,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大陸國安和利益、違反出口管制者,可能被限制出境最長3年。

大陸國家移民管理局表示,此次新規並非另立新法,而是對《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口管制法》、《反外國制裁法》等法律相關條文有效銜接或進一步細化,將原本較為概括的「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具體延伸至出口管制、兩用物項、敏感技術及科技安全等領域。此舉旨在完善出入境管理制度,防範關鍵技術及重要資料外流,維護國安與發展利益。

新規共19條,針對大陸公民、外國人及出入境中介機構建立更完整管理制度,其中最受矚目是將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且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者,明確納入依法不准出境情形。

《規定》要求,主管機關須以書面告知當事人不准出境決定的事實、理由、法律依據及救濟途徑;但涉及國安、刑案偵查等特殊情況時,可不告知當事人。同時建立大陸公民出境安全風險防範制度。

此外,新規也同步強化管理外國人及出入境中介。凡騙取出入境證件、非法出入境遭行政處罰者,同樣可能被限制出境。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成協中於大陸司法部網站指出,近年關鍵技術、人工智慧、半導體等領域競爭加劇,透過行政法規明確限制非法技術外流及違規兩用物項出口,有助於維護產業與技術安全,為執法提供更具體依據。路透報導,新規並非針對一般旅客,而是將國家安全與科技安全管理進一步納入出入境制度。

來源: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802000593-2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