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牽拖跨境鎮壓 陸委會借題發揮

日本媒體人矢板明夫遭持香港護照入境的大陸男子攻擊,這起街頭傷害案件成為陸委會口中大陸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施行後,對台進行「跨境鎮壓」的第一案。聳動的標題順理成章的成為民進黨政府限縮兩岸交流的正當理

中時社論》牽拖跨境鎮壓 陸委會借題發揮
中國時報社論

日本媒體人矢板明夫遭持香港護照入境的大陸男子攻擊,這起街頭傷害案件成為陸委會口中大陸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施行後,對台進行「跨境鎮壓」的第一案。聳動的標題順理成章的成為民進黨政府限縮兩岸交流的正當理由,好像不把海峽的高牆築得更高,就是在地協力者。問題是,事實真是如此嗎?

高牆為盾 積累隔閡怨懟

7月6日,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在台中演講後遭一名廖姓香港籍男子攻擊臉部,該男變裝欲從清泉崗機場出境時被捕,依《反滲透法》等罪送辦,聲押禁見獲准。對此,陸委會當天聲稱,這是大陸《民族法》生效後「首件對台跨境鎮壓的案件」。

耐人尋味的是,原先「跨境鎮壓」講得斬釘截鐵,但過了3天,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的說法改為「高度懷疑」是跨境鎮壓。背後原因,恐是發現這頂帽子有太多破綻,不能再把話說得太滿。畢竟,目前民進黨將此案與《民族法》畫上等號的理由,無外乎嫌犯是大陸人,加上行凶時間與該法生效日期高度密切,但從證據力來看,不免顯得薄弱。

台中地檢署表示,檢方訊問後認定廖男涉傷害罪、以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罪,加上嫌犯是預謀性、「受雇跨境施暴」,有反覆實行傷害犯罪之虞,因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結果,檢方的「受雇跨境施暴」,到了黨政媒口中竟變成「檢方認定跨境鎮壓」,兩者天差地遠,跳躍式的邏輯,既無實證也無具體因果關聯。遑論誰是指揮者、金流在哪,誰又是在地協力者,至今沒人說得清,卻就急著把廖男定調為「中共犯罪集團的肉粽串線頭」。情節之荒誕,讓人誤以為是在看《零日攻擊》。

倘若北京真有意藉此製造寒蟬效應,更具威嚇性的手段所在多有,何須假手街頭混混出此下策?細讀《民族法》全文即可了解,這是一部大陸內部民族政策的彙整與法律化,核心是處理少數民族的教育、語言、文化、就業、經濟發展等;涉台的部分,與港澳、僑胞合併陳述,內容是「兩岸同屬中華民族、都是中國人」、「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等既有主張的複述,未跳脫反獨促統、交流促融框架。

至於《民族法》第63條規定境外組織或個人若在境外從事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大陸可依法追究責任。這類域外管轄並非特殊設計,許多國家的法律都有類似機制,但主張追究境外行為不代表可越境抓人,民進黨卻將第21條的民族認同宣示,與第63條的境外追究拼湊成「只要台灣人不接受中國認同,就會遭到跨境鎮壓」,若非誤解法律,就是蓄意政治操作。

善意為橋 台灣長治久安

如今,民進黨政府將矢板明夫遇襲案與《民族法》連結後,進而揚言對陸港澳人士來台從嚴審查,無疑是站在錯誤的基礎借題發揮,替限縮兩岸人員交流的禁令創造正當性,替抗中保台路線澆油添火。民進黨難道不知道,自己對於大陸的論述始終充滿矛盾,就像近年一再宣傳大陸經濟瀕臨崩潰,中共政權四面楚歌;但談到《民族法》,北京又忽然變成無所不能,只要一紙法律就能發動全球抓人,如入無人之境派人來台行凶。兩套說詞,翻來覆去,這已經不是反共,而是徹徹底底的曲解中共。

如果民進黨對於屬公開資訊的《民族法》都能做出如此錯誤的判斷,那麼,這就更加印證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阻絕往來,而是重啟交流,透過對話,重建對大陸的正確理解與判斷。

兩岸越封閉,交流越少,敵意注定因誤解而升高。就像去年的台灣街頭,路人拿出手機拍街景都能引來「青鳥」關切,這是因不理解對岸所衍生的仇恨行為,而當前民進黨政府對《民族法》所產生的杯弓蛇影,不也是如此嗎?試想,倘若兩岸關係融洽、民間往來頻繁,縱使真有人跨境施暴,無須台灣官方出手,大陸方面就會先群起圍攻。

最堅實的防衛,是建立在大陸人真心喜歡台灣,台灣人也透徹理解大陸,不對彼岸抱持扭曲的想像與無謂的敵意。這份相互理解,唯有透過人員的往來、面對面的接觸,方能累積。以高牆為盾,只會積累更深的隔閡與怨懟;以善意為橋,才是台灣長治久安之道。

來源: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0712002445-26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