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法律制裁 大陸施壓台灣新樣態(馬準威)
中共制裁巴拉圭、貝里斯兩部長,凍結財產、禁交易、拒簽證。實質影響有限,北京藉《反外國制裁法》長臂管轄,反台獨、反外力,殺雞儆猴;對台打壓恐擴至法律工具,壓縮國際空間。
中共外交部12日宣布,制裁我邦交國巴拉圭資通訊科技部長比亞德和貝里斯外交暨外貿部長馮賽卡,包括凍結兩人在中國大陸境內財產、禁止境內組織及個人與其交易、合作,以及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門。此舉緊接在賴總統雙十國慶演說之後,對價性不言而喻。
平心而論,今年賴總統的國慶演說相較於過往兩次國慶演說,談到兩岸議題的幅度最少、語氣也最輕,不過國台辦仍以「頑固抱持台獨分裂思維」回應,與前兩次以「頑固堅持台獨立場」的回應差異不大,凸顯在北京對賴總統毫無政治信任下,賴的表述內容基本上不影響中共採取遏制賴政府的政策走向。
客觀來說,比亞德確實與台灣合作密切。2024年3月他曾訪台,今年6月也與我外交部政務次長陳明祺會晤,討論「台巴主權AI算力中心」合作計畫。該計畫結合台灣科技實力與巴拉圭綠電資源,推動AI算力基礎建設。相對地,比亞德與中國大陸的聯繫非常少,僅曾於2024年10月會見過華為拉丁美洲副總裁Michael Xue。這表示,中共對他的制裁內容並沒有什麼實質影響。
馮賽卡的狀況也類似,今年9月他曾接待過我外交部長林佳龍,幾乎也看不出過去有跟中國大陸往來的紀錄,遑論在中國大陸有財產。因此制裁的實質意義並不大。
只是北京的思維緊扣在「反台獨」與「反對外部勢力干涉」上,過去主要針對美國,如今針對日本,甚至是其他對於台灣議題有不同於中共意見的國家。過去我們熟悉中共以總體經濟力量來施壓的手段,例如透過減少陸客、降低投資合作、終止訂單等,如今出現中共以制裁我邦交國官員的方式進行恫嚇,實際上造成的影響較小,主要目的還是在遂行「反台獨」與「反對外部勢力干涉」的政治宣傳,並殺雞儆猴。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中國大陸外交部稱,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反對「台獨」分裂行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3、4、6、9及15條的規定,決定對比亞德及馮賽卡採取反制措施。這是中共以國內法進行「域外管轄權」或「長臂管轄」的案例,顯示北京對使用《反外國制裁法》、《出口管制法》、《反間諜法》、《數據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及《對外關係法》等法律的運作模式逐漸成熟,未來會成為介入涉外與對台事務的長期工具。
總體來說,中共對賴政府的敵意已趨於固化,無論賴政府做出何種調整均難以改變北京的既定立場。此次針對我邦交國官員實施制裁,雖然實質效果有限,卻凸顯中共對台外交打壓已從傳統經濟施壓,延伸至法律工具的域外運用,未來恐持續結合外交、經濟與法律手段,擴大對支持台灣國際參與者的嚇阻,壓縮台灣的國際活動空間。(作者為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助理教授)
來源: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1012003385-26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