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現代版引清兵入關

立法院有位「李女士」,雙重國籍、雙重戶籍違反國籍法、兩岸關係條例,從參選到就任立委資格都「失格」。一個多月來,「李女士」宛如立法院的幽靈人口,卓榮泰下令各部會,在立委資格確認前,不提供任何資料。民眾黨

社論》現代版引清兵入關

立法院有位「李女士」,雙重國籍、雙重戶籍違反國籍法、兩岸關係條例,從參選到就任立委資格都「失格」。一個多月來,「李女士」宛如立法院的幽靈人口,卓榮泰下令各部會,在立委資格確認前,不提供任何資料。民眾黨不正面解決問題,卻另闢戰場反問:「陸配」是不是外國人?「陸配」領到了身分證,有沒有參政權?任何「外配」,若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當然有參政權,包括「中配」。其它「外配」必須放棄原國籍,唯獨「中配」可保留原國籍,豈非雙重標準?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而「李女士」迄今未放棄、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更何況,二〇二三「李女士」登記候選人時,具有中、台雙重戶籍,根本不符參選資格。難道,「中配」的參政權凌駕於法律之上?

所謂的「中配」是不是外國人,顯然企圖把法律問題政治化。這樣的提問,乃是設局令回答否定者掉入「因應國家統一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憲法增修條文)的泥淖,令上述國籍法規定的「外國國籍」不適用於「李女士」。其實,擁有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我國公職,立法原意係指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不論是美國國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雙重國籍,就是精確解釋。二〇二四大選,柯氏為副手吳欣盈辯解國籍問題時稱:國籍法規定要當立法委員,不得有雙重國籍,而她都已經當超過一年了。以李慶安而言,擔任公職多年,才爆出雙重國籍而去職。吳氏的實情如何,隨大選結束已無人追究。但至少證明,柯氏深知,擁有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為何現在昨是今非?

「李女士」當下的問題癥結,不在於兩岸是否同屬一中的辯論,不在於ROC、PRC是什麼關係,而是ROC所屬國民擁有ROC國籍,而PRC所屬國民擁有PRC國籍。故而,同時擁有ROC與PRC國籍,就是我國國籍法所指的雙重國籍。而ROC公職,不准擁有雙重國籍,這是對ROC忠誠義務的天字第一條,跟ROC與PRC是否同屬一中的辯論八竿子打不著。國台辦急著聲援:兩岸同屬一中,根本不存在放棄國籍問題。護「中配」心切,簡直幫倒忙:佐證民眾黨是「中國民眾黨」!

有一種辯論戲法,跳過回答且反問對方一個問題,若糾結於他的反問,便正中下懷掉入陷阱。最好的對策,乃是反將一軍,順著他的反問,提出反反問,揭示他反問的假設前提必產生矛盾重重。對付「中配本國人」說法,首要就是避開在中配是否本國人上面打轉,以免面臨顧此失彼的困境。最佳對策之一,便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順著他的假設前提反反問狡辯家:如果沒有放棄PRC國籍的中配不是外國人,而是本國人,那麼,同樣擁有PRC國籍的解放軍也不是外國人,而是本國人。於是,解放軍圍台軍演,乃是本國人在圍台軍演,於是產生解放軍在保護台灣,乃至本國人習近平,消滅中華民國就是捍衛中華民國等,不一而足的荒謬結論。

「李女士」之例,凸顯了我國的一個嚴重漏洞。那就是,一個PRC國籍的公民,不難成為ROC國籍的公民。如果,利用政黨不分區的途徑,空降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由此得悉國防、外交、情報等重大政策內情且有投票權,將形成國安破口。以目前法律規定,要求放棄PRC國籍,其實已屬形式主義了,未必能夠達到實質約束效果。假使連這一點也做不到,打開擁有PRC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的潘朶拉盒子,不僅這種不分區立委可能越來越多,未來從中央到地方藍白執政之處,將充斥這種「北京特派員」,北京長臂管轄直接入島,後果不堪設想。

「李女士」之前,民眾黨還有一位「越南華人」不分區立委,但她似有依法放棄、喪失原國籍。這次的「李女士」事件,她本人固然值得批評。然而,對「中配」情有獨鍾的民眾黨,卻躲在火網之外。柯文哲曾自道「中國那邊一直要我選總統」,一路從墨綠、藍白合到兩岸一家親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嫌犯,似乎還為超前國民黨引北京入山海關(立法院)而得意洋洋。不分區立委名單,既然是由政黨所決定,政黨對確認候選人資格便責無旁貸。當然,依國籍法應解除「李女士」立委資格的韓國瑜,也不能晾在一邊。誰是現代版的吳三桂?眾目睽睽都在看!

来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