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公投是賴總統解開非核家園緊箍咒的助力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成案,旨在促成核綠同行以解決供電緊繃。若公投過關,將成為賴總統調整能源政策、重啟核電並接軌新式核能技術的關鍵助力,有助強化國家能源安全與經濟競爭力。
工商時報
立法院上月中三讀通過3項公投提案,包括鞭刑入法、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及廢除非核家園。中央選舉委員會隨即於28日進行審查,其中鞭刑與交通罰鍰兩案未獲通過,但與國家能源政策相關的「廢除非核家園」案,卻意外獲得出席委員全數同意而順利成案。不過,本案從提案到成案,爭議始終不斷。支持者認為本項公投有其必要性,可傳達民眾的明確意向給政府;反對者則認為公投被濫用,已成政治動員工具。
本項公投主文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理由書開頭便載明,「世界正在快速改變。面對AI科技的爆發與淨零碳排的挑戰,台灣的電力政策不能再停留在過去的意識形態。」為有效解決國內存在已數年之久的供電緊繃問題,並因應未來電力需求的快速成長及國際減碳壓力,本次公投旨在促成「核綠同行」,可謂邁向務實的第一步。
就在中選會核准本案前數日,行政院長卓榮泰於公開場合再次宣示,面對AI運算帶來的龐大用電需求,政府對新式核能抱持開放態度,並已編列預算評估小型模組化反應器(SMR)及核融合技術。事實上,卓揆的「挺新核」發言已不只一次,但卻是首次將「讓新型核能技術成為台灣未來的能源選項之一」訂為目標,同時也呼應了公投理由書的內容。中選會及時無異議通過「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提案,可算是「從善如流」。
值得一提的是,仔細檢視今年6月經濟部能源署發布的《114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可發現其內容雖然詳細規劃了未來10年的新增電力來源,卻未將核電列為選項,明顯忽略賴總統今年3月指示辦理的核三、核二重啟計畫,而依經濟部先前說法,兩座電廠有機會在2029年前恢復商轉供電,因此將核電列入未來電力來源,才是合理作法。另一方面,卓揆多次宣示的2030年全面接觸新式核能,報告內文則隻字未提,雖說全球SMR大規模商業化及我國採用的時程仍不確定,但電力報告仍應納入政府在低碳電力供給展現務實作法的說明。
關於核電,賴總統主張在「核安無虞、核廢有解、全民共識」三原則下,經專業評估並通過安檢測試後,可讓處於除役過渡階段中的核電廠重新起動;相同原則下,亦可考慮新式核能如SMR與核融合技術。彷彿時機成熟一般,核三廠重啟有了最新的進展。核安會日前宣布台電公司送審的「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已進入最後行政程序,將予以核定通過。根據專家評估,核三有望於2028年6月前恢復商轉供電。
在非核家園狀態下,我國今年1~7月的總發電量中,火力發電占比已達85.4%,創下近9年同期新高;而民進黨政府過往不遺餘力發展再生能源,其發電占比卻僅13.6%。若再生能源發電量持續緩慢增加,預計今年全年的電力排碳量勢將高於去年,明年的電力排碳量則將隨整體用電量上升,而持續增加。對出口導向的產業而言,國內碳費或國際碳稅的課徵將直接衝擊其競爭力。
不過,若核三廠能於2028年初即恢復供電,全年150億度的無碳電力,將可據以抑低5%的火力發電量,令其占比一舉下降至80%左右。再者,若核二廠能於2029年接力恢復全功率發電,每年可再新增160億度無碳電力,火電占比便有機會進一步降至75%,而國家能源安全更能因此獲得強化。
更重要的是,今年11月28日的「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若能獲得大多數民意支持而順利通過,政府更有正當理由可一併考慮核一重啟與核四解封續建,當然也能接軌2030年後的新式核能應用。
為了強化經濟競爭力,增進穩定供電能力,提升國家未來的能源安全,就讓公投過關成為賴總統解開非核家園緊箍咒的助力。
來源: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0907000151-26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