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單不爽罵員警眼睛瞎、廢物,判拘役25日還要賠3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一名呂姓男子因不滿被郭姓員警開單,當場辱罵「眼睛瞎」、「廢物」等語,被以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25日。此外,郭警員提出民事求償,法院酌減後判決呂男需賠償郭警員3萬元精神撫慰金。法院指出,呂男蔑視國家公權力執行,並損及警員職務尊嚴。

被開單不爽罵員警眼睛瞎、廢物,判拘役25日還要賠3萬元

2024/01/03 07:47

台中一名呂姓男子,前年底開車紅線違停,台中市警局第1分局一名郭姓警員開單取締,沒想到呂男不爽被開單,竟出言辱罵「你是眼睛瞎了是不是?」、「廢物!」被警方依妨害公務逮捕送辦,刑事部分一審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25日,郭員再提出民事告訴主張挨罵身心受創,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但法院認為過高,酌減後判呂應給付郭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姓男子2022年11月13日下午4點多,將自小客車違停在紅線,第一分局郭姓員警發現上前開單,呂男不滿當場辱罵「你是眼睛瞎了是不是?」、「公務員而已,你他媽囂張什麼啦!」、「廢物!」、「廢物啦!」,當場遭郭姓員警依妨害公務逮捕。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呂男蔑視國家公權力的正當執行,並損及警員執行職務的尊嚴,考量呂男犯後已坦承犯行,但還未與郭姓員警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的犯後態度,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判他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

郭員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認為呂男朝他辱罵言詞,貶損其人格,造成他身心受創,對呂男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呂男雖坦承有辱罵員警,但表示當時是因郭員執勤態度不佳,他才會出口辱罵,並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認為,呂男為避免遭開罰單,就出言辱罵警察,造成員警精神上痛苦,求償有據。審酌雙方收入、學經歷,並考量他在馬路上公然辱罵郭員,造成他精神上痛苦程度,認為求償10萬元過高,判呂應給付郭員3萬元。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