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已婚女同事親嘴2次 男辯玩「真心話大冒險」判賠15萬
台中地院判決,黃男因妻子與同事廖男在KTV親吻及同住一夜,提告廖男侵害配偶權,索賠200萬元。廖男辯稱親吻是玩遊戲的「處罰」行為。法官認定黃妻承認親吻及過夜,且廖男的抗辯不可採信,但認為互傳「愛你」訊息難以構成侵害。最終判決廖男賠償黃男15萬元(廖男與黃妻應共賠30萬元,廖男負擔一半)。
2024/01/03 15:5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男子與妻子結婚1年餘,黃妻與廖姓男同事有2次接吻等行為,憤而提告,索賠200萬元,廖男辯稱是在KTV唱歌時,玩「真心話大冒險」時,黃妻輸了,是類似處罰的玩樂行為,不過,法官卻認為,黃妻承認與廖男2度親嘴,甚至承認與廖男過夜1次,2人侵害黃男配偶權,判決廖男賠償15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男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他的妻子與廖姓男子是同事,2人卻於2022年8月交往,且於KTV唱歌時2度親嘴,黃妻甚至與廖男同住1夜,廖男破壞他與妻子間夫妻信任、共同生活的圓滿及幸福,侵害他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應賠償200萬元。
廖男則否認指控,他解釋沒有與黃妻一起過夜,至於親嘴等行為,是同事唱歌時玩大冒險遊戲,才有類似處罰的親嘴行為,2人並無牽手、依偎、擁抱等其他行為,聲明黃男之訴駁回。
台中地院認為,依黃男提出自己與妻子的對話,妻子承認當時喝醉酒,與廖男有親吻行為,另有摟抱,但這全是喝醉酒,另外,依黃男提出的黃妻手機定位資料,廖男與黃妻確實有過夜1次的紀錄,廖男雖辯稱是同事間玩遊戲的處罰,但黃妻卻坦承在KTV包廂內與黃男接吻,而且還被朋友發現,廖男的抗辯,為不可採信。
另外,黃男指控廖男與黃妻,另於2022年8月7日凌晨在KTV唱歌喝酒後,互傳「愛你」等訊息,不過,法官認為異性之間互傳關懷或愛你訊息,並非罕見之事,若無其他曖昧言語或互動行為,尚難認為2人有侵害黃男配偶權的行為,這部分求償並無依據,衡量雙方財產等,判決廖男應賠償15萬元(廖男與黃妻應賠償黃男共30萬元,廖男應負擔一半),可上訴。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