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由地方發展走向權限外移 離島條例修法的國安風險

◎高元智藍委陳玉珍等人提出之《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若從法律結構與憲政權限配置進行嚴格檢視,其問題已不屬一般政策調整,而是明確指向國家安全治理架構的實質再分

自由開講》由地方發展走向權限外移 離島條例修法的國安風險

◎ 高元智

藍委陳玉珍等人提出之《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若從法律結構與憲政權限配置進行嚴格檢視,其問題已不屬一般政策調整,而是明確指向國家安全治理架構的實質再分配。此草案若依現行版本通過,已不只是地方發展法制的修正,而是對中央權限體系與國家安全防線造成結構性影響。

電力併聯條款已構成關鍵基礎設施的外部風險

允許離島電網與中國電業併聯、交易與工程合作,並排除既有《電業法》及兩岸管制架構之適用,法律效果已非一般市場開放,而是將國家能源系統的一部分控制介面,暴露於外部政治與資安不確定環境之下。此一設計,在法理上已明顯違反關鍵基礎設施應受「單一主權集中監理」之基本原則,此非技術合作,而是對能源安全治理權的制度性切割。

不動產審查權下放地方,已構成中央管制機制的實質架空

現行兩岸法制之核心,在於對敏感資本流動保留中央審查,以維持風險控管一致性,然而本草案將中國人民取得不動產之核准權,改由離島地方政府決定,本質上已使全國一致性審查機制失效,等同解除中央對跨境土地風險之統一控制。

自貿示範區與醫療投資開放,造成公共資源配置風險外溢

對醫療機構投資與自由貿易示範區採高度排除式鬆綁,但未同步建立國安審查與資源排他機制,在法律效果上,將導致醫療體系可能被資本結構重塑,健保資源配置遭扭曲,形成「商業醫療優先化、公共醫療弱化」之制度性後果。

都市計畫權限下放,使國土規劃出現治理斷裂風險

都市計畫變更與土地使用權限若過度地方化,而缺乏中央一致性規範,將直接導致國土規劃由統一制度轉為細碎化治理,進而削弱國土利用之公共利益優先性。

立委陳玉珍所提「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民進黨痛批邪惡到無以復加。 (資料照)

結論:以地方自治或經濟名義開放,形成國安破口

整體觀之,本草案的核心問題不在於個別政策開放,而在於系統性降低中央審查密度,逐步外移關鍵權限,並對國安敏感領域採取例外化處理,在三者疊加之下,已使治理架構重新配置,並加劇風險擴散。

(作者為法務人員)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