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共和國》洪財隆/川普關稅戰六大記憶點
洪財隆/前公平會委員世界亂不亂?川普說了算。關稅也是。至少過去這一年多來,好像不少人都看得眼花撩亂。就盡我所能,稍稍整理一下川普關稅六大記憶點,喜歡的話也可稱之為簡易工具箱。
洪財隆/前公平會委員
世界亂不亂?川普說了算。關稅也是。至少過去這一年多來,好像不少人都看得眼花撩亂。就盡我所能,稍稍整理一下川普關稅六大記憶點,喜歡的話也可稱之為簡易工具箱。
一、川普關稅戰本質為何?
川普認為美國對外貿易赤字源於貿易夥伴敲竹槓,所以必須匡正。貿易夥伴必須接受懲罰、美國得到補償,這是「對等關稅」和川普其他關稅手段的真正意涵。因此,川普關稅必然是在美國既有關稅基礎上額外加徵或所謂疊加。而這段期間各國和美國達成的協議,都將落入美方所設計的「貿易懲罰性框架」。
在此框架下,美國在雙邊談判中最大的讓步就是豁免部分產品的對等關稅,而不會全免關稅(亦即不會動到美國原先對外關稅),因為那是市場自由化的概念,不是川普看待貿易協議的方式。
二、透過國家別和產業別關稅 構成施壓交叉火網
國家別關稅:例如川普去年四月二日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各國加徵十%至五十%「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另外,由於今年二月廿日,美國最高法院裁決IEEPA加徵對等關稅違法,川普政府前不久祭出《一九七四年貿易法》三〇一條款,針對包括台灣在內十六個國家的重點產業,是否由於對美國實施不公平貿易行為而處於「結構性產能過剩」展開調查,試圖重建類似過去對等關稅那種壓力現場。三〇一條款即屬於國家別關稅,即使事由只發生在特定產業,也能對該國所有出口貨品加徵關稅,且加徵多少稅率並無法定上限。
附帶一提,美國在一九八〇年代透過三〇一條款,要求日本必須從海外(不限美國)採購至少廿%半導體相關產品。美國此一分散半導體供應來源的策略,後來有助於台灣和南韓半導體產業興起。
至於現行美國對全球加徵十%關稅的法源,亦即《一九七四年貿易法》一二二條款(原意在處理美國國際收支出現嚴重危機而非貿易赤字),一方面只是暫時性措施,實施後一五〇天期滿(今年七月二十四日)延長須經國會同意;另一方面必須「全球性普遍實施」,並非國家別關稅,既不能客製化也不可以排除任一國家。
美國另根據《一九六二年貿易擴張法》二三二條款,以維護美國國家安全為由,陸續發布對特定進口商品(如汽車、鋼、鋁、專利藥品)加徵關稅(或其他限制措施),此即產業別關稅。
三、最惠國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 MFN)真的最惠嗎?
最惠國待遇這個概念很容易引發誤解。一旦認知錯誤,很有可能會改變經貿談判結果。
MFN的基本含意是「待遇平等」,一個國家如果給予某個貿易夥伴更好的待遇,即應給予每個與其簽訂相關協議的貿易夥伴同等待遇。所以真正的意思是「跟進」(別人有好康的)、「保底」(起碼),而不是望文生義的「最優惠」(第一名)。
在WTO架構下,MFN是具有拘束力的普遍義務,除了彼此簽有FTA(自由貿易協定)或其他規定之外,對任何成員的減讓(concession),必須馬上適用於所有其他成員。關稅待遇亦是如此,此時一體適用的關稅稅率叫做MFN關稅。
四、川普貿易協議具有哪些特色?
.從去年「關稅解放日」以來,美國一共對外簽署將近廿個協議,可區分成涵蓋大致方向和承諾的「架構協議」,以及具有更多實質內容的「貿易協議」。美國分別和韓國、日本、歐盟達成的協議屬於前者,美國和台灣、馬來西亞等國達成的協議則屬於後者。無論如何,這些協議都意味著政治承諾。
.可定位為行政協議。美國國會從頭到尾幾乎都沒有角色,無從參與、遑論審查。
.接近暫時性休兵協議。一般貿易協議完成簽署後,多半可降低雙方貿易關係的不確定性,亦即增加可預測性,但川普二.〇的關稅協議卻未必如此。美方一再表明,未來可視執行情況隨時調整對等關稅,甚至可迅速終止協議。
.強調經濟安全。除了藉由雙邊合作,強化供應鏈韌性之外,更屢屢提及針對第三國採取共同貿易行動,包括建立投資安全篩選機制和排除特定國家參與本國政府採購。
五、台美貿易協議何去何從?
台美雙方在今年一月所簽署的「投資合作MOU」,主要涉及台積電等半導體產業赴美投資和未來晶片關稅待遇,到這裡算是「架構協議」。台美雙方隨後在二月簽署「對等貿易協議」(ART),由於內容不僅涵蓋台灣市場對美開放或關稅減免,更要求台灣在非關稅貿易障礙、產品標示、智慧財產權、漁業環保等方面,如何對美國做出具體承諾。所以說ART算是真正的「貿易協議」。
由於歐盟、日本和南韓都從貿易協議中,獲得汽車關稅從廿七.五%(二三二條款)降至十五%的龐大好處及保證,所以理應有相當大的誘因固守原先協議。但對台灣來說,台美對等貿易協議(ART)更像是一個「經濟安全協議」,而不是普通的貿易協議,藉以鞏固彼此信任關係、強化核心關鍵技術出口管制,乃至建立非紅產業供應鏈合作,都是核心目標。
然而,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對等關稅維憲之後,由於ART是個具有不少實質內容的「貿易協議」,以致如何維持確實出現難題。主要理由在於,台灣會在ART承諾大幅開放本國市場,相信應出自整體對等關稅下降,以及很多出口產品得以豁免對等關稅此一考慮。如今這些「效益」流失,但開放本國市場等「成本」卻還繼續存在,如何衡平處理,有待進一步釐清。除非未來美方透過三〇一條款有效重建關稅壓力現場,或ART的經濟安全論述獲得凸顯,否則ART恐推銷不易。
六、台灣半導體業深具優勢,政府談判的關注重點仍應放在傳產與農漁業
理由在於,以半導體領軍的高科技產業,固然是台灣產業發展和出口主力(七十六%),但這些產業一方面由於技術領先、利潤率和市占率皆高、關稅轉嫁能力極強,遠比傳統產業和農業更有資源和能力照顧自己;加上美國很多科技巨擘的老闆都是川普的好友或金主,都會大幅限縮川普藉由二三二條款對晶片加徵關稅的空間。更關鍵的是,美國正在大力衝刺AI產業,晶片投入成本自然不允許太高,對晶片課徵高關稅,無異於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編註︰本文摘自作者今年七月將出版的新書:《大怒神來了》(書名暫訂),衛城出版社。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