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錄影「現身」海峽論壇 饒慶鈴恐踩紅線
◎高元智中共主辦的海峽論壇向來不是單純民間交流活動,而是北京對台統戰體系中最具代表性的政治平台之一。今年論壇開幕之際,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再次公開宣示「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及推
◎ 高元智
中共主辦的海峽論壇向來不是單純民間交流活動,而是北京對台統戰體系中最具代表性的政治平台之一。今年論壇開幕之際,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再次公開宣示「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及推進「祖國統一」等政治主張,充分顯示其核心目的並非經貿合作,而是中共對台統一戰略。在此背景下,台東縣長饒慶鈴雖遭政府禁止赴中,卻仍以預錄影片方式參與論壇相關簽約活動,其法律與政治責任已無法以「農產行銷」輕描淡寫帶過。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卅三條之一規定,台灣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共黨政軍或具政治性質機構從事任何形式合作。立法意旨即在防範中共藉由地方交流、經貿合作或民間活動等包裝形式,逐步建立政治影響力與統戰網絡。因此,判斷是否構成違法,關鍵不在於是否親赴現場,而在於是否存在實質合作關係。
陸委會歷年函釋已明確指出,「合作行為」應採實質認定,只要主觀上具有相互配合意思,客觀上形成分工支援,共同促成特定活動效果,即可能構成合作。換言之,法律防範的是實質互動,而非形式表象。若因本人未到場,改以錄影參與,便認為不受法律規範,無異是將立法目的架空,也形同鼓勵未來以視訊、錄影或其他替代方式規避法律監督。
更值得注意的是,饒慶鈴在影片中不僅表達遺憾未能赴中,更向簽約各方致謝,並肯定合作成果,這已非單純受訪發言,而是被納入論壇官方活動流程的一環,對活動產生政治宣傳與象徵背書效果,當其影像被置入中共官方主導的平台,並與國台辦推動的兩岸政策措施共同呈現時,其功能已逾越一般農產行銷範疇,而進入政治合作與統戰宣傳的評價領域。
綜上,饒慶鈴錄影參與海峽論壇,已非單純政治觀感爭議,而是明確的法治問題!主管機關應依法啟動行政調查,若調查結果確認未經許可即與中共黨政系統形成實質合作關係,即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裁罰。國家安全制度的價值,在於法律能否被一致適用,面對統戰平台,更不應因身分、職位或政治立場而出現例外,唯有依法究責,才能維護法治與國家安全的基本底線!
(作者為法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