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線上》摧殘台灣民主是藍白的日常
記者陳杉榮國民黨以前在立法院獨大的「廖福本黨鞭」年代,爭議法案不少,但若媒體揭露,國民黨會要求停止推案,廖福本也會連忙說聲對不起。馬英九總統時期,爭議法案被揭露,馬會震怒,下令撤回提案。而
記者陳杉榮
國民黨以前在立法院獨大的「廖福本黨鞭」年代,爭議法案不少,但若媒體揭露,國民黨會要求停止推案,廖福本也會連忙說聲對不起。馬英九總統時期,爭議法案被揭露,馬會震怒,下令撤回提案。而在傅崐萁主導,民眾黨助紂為虐的現在,「顏寬恒條款」、「高虹安條款」、「周典論條款」、「柯文哲條款」,種種破壞訴訟制度和法律秩序的惡質提案,層出不窮,摧殘台灣民主成為藍白的日常。
藍白兩黨兩年多來在立法院毀憲亂政,罄竹難書,問政水準之低劣,國會運作之粗糙,也是史上僅見。從違憲的國會擴權法案,亂審總預算案,三修財畫法搶錢,強推「反年改法案」等一路走來,藐視權力分立之傲慢,踐踏議事程序之野蠻,一再傷害國家,令人對台灣的議會政治發展感到憂心。而量身訂做為犯罪者鬆綁解套,破壞刑事訴訟制度的提案,更是公然劫囚,無法無天。
從「顏寬恒條款」談起,顏寬恒詐領助理費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七年十月,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黨團授意下,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主張將公費助理補助改為由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且取消聘用人數限制,擺明「貪污助理費除罪化」,為顏寬恒脫罪。引發輿論抨擊和助理工會反彈後,國民黨團改由立委牛煦庭提出「換湯不換藥」的修正提案,並在藍白多數暴力下表決三讀。
接棒的有「高虹安條款」,藍白兩黨團共同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案」修正動議,讓受緩刑宣告或易服社會勞動者都可參選,為新竹市長高虹安參選連任解套。易服勞役者可參選,分明是因人設事,民眾黨卻大言不慚,說這是林淑芬條款。但林淑芬並未提案易服勞役者可參選,民眾黨只會轉移焦點,從不認錯。
藍白利益交換,既然「高虹安條款」過關,再來就是「周典論條款」。屏東縣議長周典論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更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三年四月。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提案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八十七條」,增訂若「被連署人未登記為候選人」者,刑罰選項增加「拘役或罰金」等較輕處罰,擺明為周典論脫罪,公然干預審判中的司法案件,莫此為甚!
更惡劣的是「柯文哲條款」,為了報復檢察官偵辦柯文哲這個貪污犯,黃國昌鎖定攻擊整個檢察體系,民眾黨團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包括縮短羈押期限、限縮勾串羈押事由、限制夜間偵訊等。這種為柯文哲一個人進行司法報復而破壞犯罪偵查的修法,將嚴重打擊檢警辦案,甚至造成犯罪偵查的崩潰。黃國昌仍會一意孤行,就看傅崐萁怎麼配合了!
兩年來,法學界、律師界和司法實務界,多次發表聲明,對藍白兩黨毀憲亂政提出強烈抗議,但毀憲亂政者憑藉多數暴力,變本加厲。撫今追昔,讓人感嘆,與傅崐萁和黃國昌相比,極具爭議的廖福本也還有基本的政治格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