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殺馬國女大生一審逃死!判決理由出爐

台北報導指出,男子陳柏諺因殺害馬國女大生蔡姓女生,於1月16日被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院判決理由指出,陳男是因金錢糾紛(要求返還款項)而結束蔡女生命,駁回其同謀共死的辯詞。合議庭認為,蔡女生前仍有生活規劃且缺乏自殺跡象。士檢表示尊重此判決結果,待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台男殺馬國女大生一審逃死!判決理由出爐

2024/01/16 17:2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友人稱為「足控」的台灣男子陳柏諺,殺害蔡姓馬國女大生,士林地院下午4時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隨後公布判決理由指,沒有證據顯示蔡女生前曾要求陳男將之殺害,而是陳男因金錢糾紛決定結束蔡女的生命,但考量陳男尚無處以極刑的必要,並未判死。

士院說明,陳男於前年10月13日上午10時許,前往蔡女位在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要蔡女返還之前轉帳給她的9萬9999元中的部分款項,陳男被拒後發怒,親手結束蔡女性命。隨後,陳男回到自己位於新北的鶯歌租屋處,先後撥打電話及傳簡訊給父親稱有尋短念頭;其家人隨即找來員警赴租屋處,見陳男躺在床上且旁有藥物散落,再經員警詢問:「發生什麼事?」陳男說:「我殺人了」,致全案曝光。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陳男。士院審理時,陳男不否認害蔡女窒息死亡,卻否認殺人犯行,辯稱是受蔡女之託,將之殺害,且兩人同謀共死。但負責審理本案的士院合議庭認為,根據相關事證,蔡女對未來仍有規劃,也期待學習、接觸新事物,因此陳男的辯詞有違常理;何況,蔡女生前仍維持日常生活,也沒有寫下任何遺書、自殺計畫等足以顯示有輕生念頭的跡證。

合議庭進一步指出,陳男在警詢、檢方偵訊、法院審理時,均一致供稱:「為了取回9萬9999元的部分款項遭拒才結束蔡女性命」,且依陳男、蔡女的IG對話記錄,可知陳男並不認同蔡女的金錢觀念,陳也對蔡花錢的方式頗感壓力,足可認陳因向蔡取回款項遭拒,而結束蔡的性命。

合議庭最後指陳男雖構成自首要件,但並未真心悔悟,故不予減刑,同時考量陳男的鑑定報告顯示其有矯正可能性,且量處無期徒刑依規定須入獄超過25年才有機會申請假釋,今依殺人罪對陳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士檢表示尊重士院判決結果,待收到判決再研議是否上訴。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