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案凍結卓榮泰128.8萬薪資 21年前立院也曾砍大法官薪水「下場曝光」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薪資。回顧21年前,立法院曾因不滿大法官釋憲而刪除其專業加給,最終大法官透過釋字第601號宣告該決議違憲無效,確立司法獨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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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案刪凍總統府國務機要費,並在藍白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不僅傳出庇護工場承接的中秋月餅訂單受到波及,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年9月至12月、合計128.8萬元的薪資預算也遭凍結。事實上,立法院透過預算審查向其他憲政機關施壓並非首次,21年前,大法官就曾因作成違憲解釋,遭國親立委刪除專業加給,最後由大法官以釋字第601號解釋,宣告相關決議違憲無效。
2004年總統大選期間發生「319槍擊案」,立法院同年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賦予真調會廣泛的調查及處罰權限。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於同年12月作成釋字第585號解釋,認定部分規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宣告部分條文違憲。
這項解釋引發當時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的國民黨、親民黨立委不滿。立法院隨後審查20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決議刪除大法官每人每月約8萬9千元的「司法人員專業加給」,被外界視為立法權透過預算手段,反制大法官的違憲判決。
面對立法院砍薪,大法官於2005年7月22日作成釋字第601號解釋。解釋指出,依《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大法官同屬憲法上的法官,其身分與薪給也應受到保障,藉此維護審判及憲法解釋的獨立性。
大法官並認定,「司法人員專業加給」屬於法律保障的法定俸給。立法院雖有預算審議權,卻不得藉由刪除預算,實質變更法律已明定的薪資待遇。因此,當年刪除大法官專業加給的決議,違反司法獨立及法官身分保障原則,應屬違憲、無效。
不過,當年的大法官案與此次凍結行政院長薪資預算,在對象、法律依據及預算處理方式上仍不完全相同。釋字第601號能否直接適用於卓榮泰薪資爭議,仍須視凍結決議內容、解凍條件,以及後續是否進入憲法訴訟程序而定;但立法院能否透過預算權影響憲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勢必再度成為爭議焦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張良一/攝(資料照)